| 辽宁省丹东化纤集团及其下属的上市公司丹东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和重整。辽宁省高法目前已经批准了该公司破产重整,现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作为辽宁省第一个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其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对于加快企业重组,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以及推动丹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化纤”)系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该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于2008年5月16日在深交所已被停止交易,停牌价格为每股3.64元。公司总资产为76568万元,总负债为142529万元,资产负债率仍为186%。 今年2月,“丹东化纤”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丹东化纤”的债权人申请“丹东化纤”重整,符合法律规定。 现“丹东化纤”申请破产重组一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丹东中院正在积极开展工作,辽宁省高法将对该案随时指导,确保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