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中院获悉,近日,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下称浪莎针织)与香港影星张柏芝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成功解决了双方涉案标的达40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和肖像权纠纷等案件。 2010年1月18日,原告浪莎针织以其形象代言人张柏芝“艳照门”事件直接造成公司经营收入急剧下降,导致大量库存产品不能销售为由,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柏芝赔偿损失人民币4156万元。 知情者称,此前,张柏芝方面曾在山东、福建等地法院起诉浪莎针织,认为浪莎针织侵犯其肖像权并要求赔偿损失。彼时,张柏芝为浪莎针织的形象代言人,在2008年初陷入“艳照门”事件时,浪莎针织围绕张柏芝代言进行了一系列包装、设计和品牌推广,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们不得不被迫停止一切营销计划,导致公司大量产品积压,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也遭受损失。 随后浪莎集团更换了另一名香港影星做代言人,但此举却被张柏芝方面以侵犯其肖像权为由,在2008年、2009年两次将浪莎告上法庭。两次诉讼均因为法律依据不足而不了了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