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并实施《诸暨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企业创业创新。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将可申领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创新券,用于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合作或自主开展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检索查新、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分析测试、设备租赁、检验、技术培训、文献查新、技术合同履行后的维护服务、安装调试等。
据了解,凡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经认定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创新试点示范企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省重点转型升级产业(袜业)的规上企业,科技孵化器内的企业及众创空间内的企业均可申请创新券。
企业和创业者需要在电脑上进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创新券运行系统,提供企业信息进行注册,然后在云平台上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科技局核准后即完成申请。
持有创新券的企业和创业者,可以通过创新云服务平台的创新地图找到需要的资源和服务内容,与相应的载体进行网上在线预约。创新载体在网上确认在线预约以后,会与企业签订一个简易协议。再由企业和创业者向科技局申请使用创新券,审核通过后,创新载体收到电子创新券,然后按照协议提供服务并在服务完成后填写服务记录。
此外,原则上创新券每年只能兑现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底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