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此次零关税商品主要包括家禽家畜、水产品、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矿产品、塑料制品、木材、纺织品、钢材及其制品等类别。按照2008年贸易额统计,上述零关税商品占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额的98.2%。零关税措施的实施促进了这些国家的对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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