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纺织用棉企业: 根据《国家储备棉竞卖交易办法》及第185号公告规定,为方便参与交易的买方交易商及时办理储备棉竞卖合同签订、提货单办理、增值税发票寄送等相关事宜,经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协商,允许买方交易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务,即成交的买方交易商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购销合同上签字,授权委托人到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直接领取提货单和领取增值税发票等。 委托代理人由买方交易商自主确定,并向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出具有关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为方便买方交易商办理业务,减少买方交易商业务办理费用,交易市场免费为买方交易商提供部分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的人选之一,一旦接受书面授权,这些工作人员可代表买方交易商在有关合同上签字并办理提货单领取、寄送等手续。为防止发生纠纷,买方交易商在授权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为委托代理人时,需针对每一捆成交棉花分别出具委托书。买方交易商也可以委托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其可针对每一捆成交棉花分别出具委托书,也可出具一份总的委托书。所有买方交易商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在交易市场备案。 为提高交易市场为交易商服务的质量,保证参与交易的买方交易商能够顺利、便捷地办理各项业务,交易市场特别提醒买方交易商,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交易市场热线服务电话进行咨询:010-88086850;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有关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或服务态度不好等,欢迎拨打交易市场业务投诉电话:010-88086873、88087137。 特此公告。 附件:1、《委托书》(略) 2、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委托代理人联系表(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ОО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