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年4月29日公告立案,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081019。 现向你公司发出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37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复审处 案件调查人员: 姜成森、徐珊、赖春生、梁杰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