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取消对涉及纺织和机电等类别的22个HS编码(详见附件)项下商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本公告自2012年12月15日起施行。pSu中国袜业网
pSu中国袜业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年1月22日pSu中国袜业网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