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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商标法对“……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通知如下:R4e中国袜业网
从今年5月1日起,在新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4e中国袜业网
在此前已发布的广告中含有“驰名商标”字样的,请于2014年5月1日前将含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内容进行修正。R4e中国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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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R4e中国袜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