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商务部1月2日发布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拟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进行调整。本次目录调整,拟新增1项技术条目、修改1项技术条目、删除3项技术条目,为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根据通知,现就目录调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调整具体内容以及提出意见途径可登陆商务部官网查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日。
完整通知如下:
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拟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2023年第57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
本次《目录》调整,拟新增1项技术条目、修改1项技术条目、删除3项技术条目,为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现就《目录》调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xiaqian@mofcom.gov.cn;
2、传真:010-65197352;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服贸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技术出口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日。
商务部服贸司
2025年1月2日 |